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給自殺者遺族的建議

  • 請能信任的人來協助我們一起度過,避開告訴我們要怎麼覺得或如何感覺的人。假如我們想要說話,就打電話給人,找一位好的傾聽者跟他分享。


  • 不要害怕哭泣,掉眼淚具有療傷效用。沒有食慾、失眠、憤怒、罪惡感、混亂是很常見的反應;我們可能覺得被強烈的情緒淹沒,我們並沒有發瘋,那些都是悲傷的反應。


  • 我們可能對某個人、對這個世界、對信仰的神明、甚至對自己感到生氣;那麼就表達出這個情緒,這是正常的反應。


  • 要知道情緒是可能像潮水般再倒回的,自殺事件所造成的影響不會輕易的過去。給自己時間去恢復,允許自己得到專業的協助。


  • 我們會常處於「為什麼會發生自殺事件」的掙扎中,直到我們不再需要知道為什麼或是可以接受部分的答案。


  • 我們可能對自己曾做過或沒有去作某些事而覺得有罪惡感,要記得:沒有一個人在別人的生命中是唯一的影響力,這不是我們的錯。


  • 既然無可挽回,就試著體會逝者的痛苦,學習尊重他的選擇。


  • 我們可以活下去,也許我們常常不認為如此,但是我們是可以的。有自殺的想法是普通的,但不意味著我們將按照那些想法行動。


  • 懷抱悲傷不代表我們仍然愛逝者,放手不意味著忘記。試著回想過去美好的回憶,想起逝者時不必哀慟逾恆。療癒的路上不一定要忘記過去。


  • 關於逝者的遺物,留著也許睹物思人,不留著也許日後會覺得可惜。也許無須急著做決定,我們將會知道,如何處理是對自己最好的。


  • 療癒不是回到原點,實際上我們無法回到逝者生前的狀態。儘管代價實在太大,還是可以試著找出自殺事件帶給你的正向改變。


  願你接受,親友自殺是他個人的選擇。能相信,他會如此選擇,是因為他認為那是他所知僅有、唯一的解決方案。能理解,他確信那是最佳的解脫。並為傷痛創造獨一無二的意義,最終可以祝福逝者,重新感受與逝者曾有過的美好。


出處:呂欣芹(2006)自殺者遺族悲傷調適之模式初探,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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