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我有悲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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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失去了所愛的人或面對重大失落時,你可能會有許多傷痛的感覺與害怕的想法,這些想法與感覺都是一種悲傷的反應,而這是每一個人在失去他們所愛的人或經歷重大失落事件之後的正常反應(雖然這樣的感覺讓人難以承受)。

  下面的10個悲傷的權利可以幫助你了解你的悲傷是怎麼回事,並且對生命再度燃起希望,用合理的想法看待失落。

1. 我可以有自己獨特的失落感。我可以生氣、傷心或感到寂寞;可以有害怕或解脫的感覺;我也可以感覺麻木,或有時甚至沒有任何感覺。

2. 我可以隨時自由地表達悲傷的感受。當我想要聊聊時,可以去找願意傾聽我並愛我的人。當我不想談這件事時,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3. 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表達悲傷。有些孩子在悲傷時,他們會想要從玩樂中讓自己覺得好過些,我也可以試著去玩玩或大笑一場。也可以生氣或叫喊,這並不表示我很差勁,這只是說我有害怕的感覺,需要幫助。

4. 我可以請求協助。大多數時候我需要人們的關注,關心我的感覺和所說的話,並且無論如何他們都會愛我。

5. 我可以對生活瑣事感到厭煩。我有時可能覺得自己脾氣很壞,難以與人相處。

6. 我可以有突發的情緒。突發的情緒是因為悲傷的感覺有時會突然來襲-- 即使在失落事件發生很久以後。這種感覺可能會很強烈甚或令人害怕。當有這種情形時,我也許會害怕獨處。

7. 我可以藉助信仰處理悲傷。禱告或念經可以使我覺得較平靜,而且似乎覺得離逝去的人較近些。

8. 我可以探尋失落事件帶給我的疑惑。但是如果沒有答案也沒關係。關於生死的問題是世界上最難回答的問題,何況這世界上有很多問題都難以解答。

9. 我可以想或說出我懷念的人或事。有時回憶是甜蜜的,但有時回憶卻令人痛苦。不管哪一種滋味,這些回憶都可以讓我對逝去的人或事保留一份真誠的愛。

10. 我可以在療癒歷程帶著悲傷成長。我將會有一個愉快的未來,但失落的人或事都是我生命的一部份,我永遠都懷念他們。


【本文摘自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 www.ntcn.edu.tw/OFFICE/PHYSICAL/lif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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