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1日 星期五

Why we are here-by C. Parsons / Wife Abuse Crisi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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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here to listen…, not to work miracles.
我們在這裡,為了傾聽...不是製造奇蹟。

We are here to help a woman discover that they are feeling…, not to make feelings go away.
我們在這裡,協助婦女發現他們的感受...不是讓感受停止。

We are here to help a woman identify her options…, not to decide for her.
我們在這裡,協助婦女確認她的自由選擇...不是幫她決定。

We are here to discuss steps with a woman…, not to take steps for her.
我們在這裡,跟婦女討論進行的步驟...不是幫她採取行動。

We are here to help a woman discover her own strength…, not to rescue her and leave her still vulnerable.
我們在這裡,協助婦女發現她本身的力量...不是拯救她,然後在她仍然軟弱時離開。

We are here to help a woman discover she can help herself…, not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her.
我們在這裡,協助婦女發現她可以幫助她自己...不是為她負責。

We are here to help women learn to choose…, not to make it unnecessary for them to make difficult choices.
我們在這裡,協助婦女學習如何抉擇...不是讓困難的抉擇成為多餘的。

We are here to provide support for change.
我們在這裡,為了改變提供支持的力量。



From- (C. Parsons, 7/78, Wife Abuse Crisis Service 449 S. Patterson St. Memphis, TN 38111)

4 則留言:

Megli 提到...

2006.04.04  中國時報
落實防治家暴 一定要3P
林倖妃/台北報導


南部一名少年遭父親性侵,翹家在外和年長男性同居,老師察覺通報,社會局卻以沒有立即危害未處理。律師王如玄痛陳家暴法已出現彈性疲乏;現代婦女基金會也認為家暴經費長期偏低、婦幼隊編制不足,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現代婦女基金會和律師王如玄、台大社工系主任王麗容,昨天針對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提出「三P」防治策略,呼籲國家要建立家暴防治網絡,一定要三P,包括保護(Protection)、強制(Prosecution)和預防(Prevention)。

Megli 提到...

2006.04.03  中國時報
婦幼節前夕 男人家暴讓婦幼很鬱卒
【中時電子報林怡君/台北報導】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婦幼節了,不過,從現代婦女基金會公佈的資料中卻發現台灣的婦幼很鬱卒,因為家暴案件的施暴者八到九成都是男性,而這六年來台灣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正以220.77%的速度暴增,已達到6萬2千多件。但是,政府推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的年度預算,卻只佔了整個社福經費的萬分之0.46左右,且歷年來不增反減。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玄如指出,台灣這幾年在家庭暴力事件防治是不進反退的,通報案件暴增卻沒有後續有效的解決方式,只會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由於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婦女與兒童居多,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特別提出,家庭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3P──保護(protection),預防(prevention),司法或偵查(prosecution)。

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表示,全台灣庇護所只有48個,總床位只有327個,但是一個月內因家暴而申請保護令的案件就超過一千件,受暴者簡直連一個安全暫留的地方都沒有。她強調,台灣最缺乏的就是第一個P─保護型的家庭暴力防治策略,無論是經濟、教育、醫療體系、就業取向及轉型住宅都做得不夠,處處都是漏洞。

在司法或偵查部分,警察刑事案紀錄中,並沒有直接統計與家庭暴力相關的數字與項目,但從故意殺人、重大傷害及一般傷害中,隱含的家庭成員比例也能看出端倪,從民國89年到92年五年間,故意殺人案件中家庭成員佔了約一成五,而重大傷害的部份,家庭成員佔了約一成六,一般傷害中部份,家庭成員的比例則高達三成。

張錦麗表示,警政署故意不去凸顯相關數字,讓家庭暴力的案件難以受到外界關切,也難以達到預防效果,雖然警政機關已經設有婦幼警察隊,不過人力及經費都不及少年隊的編制。

張錦麗表示,其實有許多的中輟生都是因為有家庭暴力的問題才逃家,但是,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體系卻仍處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支援系統的整合、人力及經費投入顯然是刻不容緩的。

Megli 提到...

律師:婚前契約可保障婚後家暴訴訟權益

(中央社記者思嘎亞‧曦谷台北十七日電)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賴芳玉今天提醒,為了避免婚後家暴所衍生的訴訟問題,鼓勵即將結婚的新人簽署婚前契約。

(chinesenewsnet.com)


賴芳玉下午出席現代婦女基金會在太平洋SOGO崇光百貨台北忠孝店舉辦的「要抱不要暴─好心有好抱」疼惜受暴婦女愛心募集活動記者會時提醒婦女,簽署婚前契約,有助婦女婚後不幸受暴時的權益保障。

其中,契約的內容可以囊括:家務合作、夫妻住所地、子女姓氏歸屬、生活費負擔,以及暴力、外遇與不良習慣的精神求償等,賴芳玉指出,簽署的方式可以至法院公證、在律師事務所或是第三人見證完成,只要雙方是在完全了解權利義務的狀況下以自由意志簽署,都具有法律效益。

賴芳玉表示,如果婚前並未簽署婚前契約者,也可以在婚後簽署婚姻契約,程序與效力都相同,另外為求方便,婚前契約也可以直接加註在結婚證書上。

感性的婚姻必須要靠理性來維持,她提醒,如果另一半在簽署婚前契約時,就已經造成雙方不悅,其實可以合理懷疑婚後可能衍生的家庭糾紛;然而,離婚不見得是家暴必然走上的路,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曾輔導過十幾年施暴經驗的男性建立正確的兩性認知,如需專業諮詢可洽現代婦女基金會電話:02-23917133。

Megli 提到...

日本家庭暴力現象增多 三分之一女性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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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5日 17:34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東京4月15日電 日本內閣府14日發佈的關於男女間暴力的調查表明,包括精神暴力在內,日本有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之苦,其中有40%的人曾考慮離婚。

  這項調查是在2005年11月至12月進行的,共收到2888份有效答卷。在接受調查的2328名已婚者或離婚者中,遭受或曾遭受丈夫肉體虐待、精神折磨、被強迫進行性交的女性佔33.2%,其中10.6%的人多次受害。

  調查顯示,受妻子暴力之苦的男性佔17.4%,其中2.6%多次受害。此外,30歲以下未婚男女遭到對方暴力虐待的佔13.5%。

  有關官員表示,調查結果顯示日本家庭暴力增多,但另一方面也說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某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行為。

  日本于2001年開始實施反家庭暴力法,2004年6月對該法案進行修訂,以保護更多的人免受家庭暴力侵擾。日本每三年對家庭暴力問題進行一次問卷調查。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