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8日 星期五

健全家庭之素描--Bradshaw On: The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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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是因為我生來如此,
而你是你,是因為你生來如此。
如果我因為你,才成為我,
你因為我,才成為你,
那麼,
我不是我,你也不是你。
───猶太教祭司孟德爾(Rabbi Mendel)

家庭的功能
功能良好的家庭是培養成熟人格的園地,換言之,家是一個提供成長的場所:
1. 家庭不僅提供生存所需,也提供生長空間。
2. 它能滿足成員的心理需求,包括自主和依賴之間的平衡;也能提供社會化訓練以及性別角色的認同。
3. 它讓每一個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都有成長和發展的機會。
4. 它是建立自尊的地方。
5. 它是個人社會化的主要單位,同時也是社會持久生存的關鍵。

何謂成熟
成熟的人能區分且接受自己和他人是不同的個體.能建立清楚的自我界限(self-boundary),有良好的自我概念,也能夠和自己的家庭系統建立良好而有意義的關係,但又不會過度融入家人的生活裡而迷失自己。

這表示他可以自由運用情緒,他不會滿腹怨憤,也不會愛某個人太深入,可以在恰當的時候選擇不帶罪惡感的離開。

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
每個人都需要經歷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的過程。分化後的個別性和不分化的依附性,其實是一條連續線的兩個端點,我們位於這兩個端點當中的某一點上。擁有自我使我們勇於獨特而與眾不同,然而自我又必須落實在社會範疇──人際關係當中。

自我統合(self identity)
個人的自我統合(self identity)結合了自我實現以及歸屬依附的需求,事實上,尋求獨立以及依附他人這兩種需求常常處於兩極的衝突當中,但是我們不能只有其一,而必須兩者兼顧。

何謂功能良好的婚姻?
婚姻關係建立在無條件的愛情上,它不是一種情緒化的感覺,而是一個抉擇。功能良好的關係,基礎在於兩人之間的平等。需要有兩個真誠相連、自我實現的崇高靈魂之間的平等關係,好讓夫妻在漫長的婚姻旅途中,因為擁有對方的愛而能在精神及心靈上繼續成長。

在健康的婚姻中,夫妻雙方都知道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和快樂負起責任,他們也知道外在事物所帶來的快樂不可能是絕對而持久的。

生命本來就是一個從依賴環境到仰賴自己的過程。婚姻關係需要兩個長大成熟的大人,而長大成熟意謂著能夠腳踏實地以及獨立自主。健康的關係的必備條件,是平等的關係以及各自負起責任。如同兩人合奏一首樂曲,個人演奏自己的樂器,充分表現自己獨特的技巧,但又充分配合相互投入。

在健康的關係裡,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兩個人都必須承諾遵守某些紀律。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認為下列四個原則是建立紀律的方法,它們能減輕生活中的痛苦。愛的承諾可以激勵紀律的實行;而紀律本身也是承諾的一部分。
1. 能夠延遲滿足。
2. 接受自己的責任。
3. 誠實無欺,忠於真實。
4. 為了靈性成長,節制某些需求。

誰是健康盡責的父母
有高度自尊及自我接納的父母,懂得如何照顧自己的需求,而不必利用子女來獲得力量、滿足和安全感。父母也有來自自身家庭的問題,因此為人父母者,要在心態上獨立,脫離自己的父母,處理曾有的情結以及未了的事件,並修正毒性教條在自己身上造成的破壞性,才能帶領孩子建立高度的自我價值感。

毒性教條基於主奴般不平等的關係,父母之所以擁有權威只因為他們是父母,他們理所當然的永遠正確、不會錯,因此,他們的孩子應該永遠聽話。即使是最成熟的父母也難免會陷入情緒低潮或心情混亂的情況,如果在「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種敎條之下,許多屬於父母的情緒就會理所當然地傳遞給孩子,成為孩子的一種情緒了。

五種自由
家庭治療大師薩堤爾女士認為人有五種天賦的自由:
1. 有自由去聽和看此時此刻發生的事,而非只能聽和看過去、未來或「應該」的事物。
2. 有自由去思考自己所想的,而不是應該怎麼想。
3. 有自由去感覺自己真正的感受,而不是應該的感覺。
4. 有自由去渴望以及選擇自己想要的,而不是應該要的。
5. 有自由去幻想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而非永遠扮演安全而僵化的角色。

擁有這些自由,我們能夠達到完全的自我接納和人格整合。巨大的個人力量,將由上述的五種力量中產生。當人完全自由時,所有的精力都可以用來解決問題、滿足需要,而不需要消耗精力於瞻前顧後,則人的功能可望充分發揮。

這五種自由相反於嚴苛批判及錙銖必較的完美主義。健全的家庭也有衝突和意見不合的時候,但是家庭成員們會避免對他人的價值做出批判。


有效溝通
有效的溝通來自於良好的自我界限。功能良好的夫妻彼此能誠實溝通,並給孩子良好的示範。

溝通中需要加以解釋,因為人與在對話中,常有下列三種斷章取義的現象:
1. 以偏概全──以單獨的事件或個體的特質來概括整個群體。
2. 過分簡化──省略事實、過分簡化也是常見的說話方式。
3. 扭曲──牽扯到偏見、讀心術及不正確的因果推論習慣。
上述三種謬誤的溝通方式都必須加以質詢、核對和澄清,才能了解彼此心中真正的感受或需要。

如何批評是顯示家庭功能良好與否的一個指標,亦即成員是否具備有效溝通的能力。有些學者認為家人間良好的溝通,是心理健康的基礎,而不良溝通是病態的象徵。

功能良好的家庭,溝通是具體的,含有下列特點:
1. 高度的自我覺察及對別人的敏感。
2. 溝通是交換具體明確且由感官可以察覺的行為資料。清楚地用「我」的訊息來表達「自我負責」的意願。
3. 對於他人未察覺的行為及自己內在的感受,給予適切的回饋。
4. 願意透露自己的感覺、欲望和認知。

功能良好的家庭規則
在一個功能良好的家庭裡,家規是清楚而明顯的。准許衝突是親密關係及健康家庭的標記。良好的衝突也是一種溝通方式,唯有不健全的家庭,才會否認問題的存在。

公平的爭吵
關係良好的夫婦不怕困難和爭論,並且會學著如何做公平的爭吵。公平的爭吵包括:
1. 自我肯定(重視自己的觀點),而非攻擊對方(不擇手段地打敗對方)。
2. 把焦點放在現在,避免重翻舊帳。例如:「我做好晚餐後卻一直等不到你回來,我覺得生氣;我希望我們的晚餐能夠溫熱好吃!」而不是說:「你又是過了晚飯時間才到家,我記得去年度假的時候,你也是沒有時間觀念而遲到…。」
3. 避免說教,盡量說出具體而實際的內容。
4. 使用「我」的訊息,不要批評對方。
5. 誠實的溝通必須要精確地表達己意,而非盲目的同意,呈現表面的完美和諧。
6. 不要爭論細節,例如:丈夫說:「你遲到了二十分鐘!」太太說:「不,我只遲到十三分鐘。」
7. 不要列舉罪狀。
8. 積極傾聽。在做反應之前,先重複對方所說的,並且由對方的回應中確定你所聽到的確實是對方所表達的意思。
9. 如有爭論,一次只爭論一件事。
10. 要有鍥而不捨的精神。不要在溝通中輕易放棄,努力找出共同解決的辦法,但是並非堅持誰是誰非。鍥而不捨的精神在溝通中十分重要,除非是在溝通中受到凌辱,否則最好能堅持下去。

一般來講,隱含式的規則導致衝突的機會較大,例如:在性別角色方面的規則,通常很少做有意識的討論,多半是隱含式的規則。隱藏式的規則被提出來做有意識的討論,因此家庭的暗流較少,孩子們不需要藉著偏差行為表達家庭的秘密或系統失衡,他們也不會過度被捲入這個病態系統中。

良好及有效的家規
良好的家庭規則允許家人擁有前述的五種自由,也准許彈性和自發性的存在。當家人犯錯時,錯誤被視為成長的機會。羞辱他人,在健全的家庭裡會被強烈的禁止。在健全的家庭中,會有正向的規則促進家庭的快樂和歡笑,而且家裡的每一份子都被視為珍貴而獨特。

良好的家庭規則可以摘要如下:
1. 可以提出問題討論以及面對解決。
2. 准許薩堤爾所說的五種自由存在,而且努力達成。家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感覺、欲求和幻想。
3. 家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每個人都同樣的有價值。
4. 家人的溝通是直接平等的,多半基於感官可以察覺的資料,也就是具體明確而且所傳遞的訊息均可由外顯行為觀察得到。
5. 家庭成員知道如何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滿足。
6. 家人可以展現跟其他人不同的特質。
7. 父母言行一致,他們是自我約束的管理者。
8. 家庭成員的角色具有彈性。
9. 家庭氣氛自然而快樂。
10. 家人會有責任感來維持共同的規則。
11. 侵害到其他家人的價值觀時,會感到抱歉。
12. 容許犯錯,而且視錯誤為學習的過程。
13. 家庭系統是為了個人而存在。
14. 父母親具有健康的羞愧之心,也能面對自己的羞愧。

健全的家庭裡,有一個很奇妙的現象,那就是家人的群集性和個體性是可以共存的──「真正的自我」與「親密的關係」乃因個體的獨立完整才能產生,而且我們也需要藉著分離和距離才能真正享有團聚的甜蜜。

空虛和心靈貧乏的人,需要藉著別人才能使自己變得完整。他們會說:「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一個曾經面對孤獨而獨立自主的人,卻知道自己有能力過得充實,他們尋覓伴侶是為了追求真愛,而不是找一個幫助自己變得充實和完整的人。他們說的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他們的愛是給予,而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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