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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失樂園 (Violence--by James Gilligan)
逝去的靈魂 極度羞恥而心死
愛有兩種來源,一是來自他人的愛,一是自愛。無法從他人身上得到足夠愛的孩子也無法愛自己,或建立自愛的能力。自愛的能力,讓他們有能力忍受連最幸運的人都無法避免的拒絕和羞辱。這種沒有愛的內在感覺,對一切事務都覺得麻木、空虛和了無生趣。
解釋暴力
我們活在一個過度信任理論的時代。
Carol Smart:
後現代主義者對現代主義思想的挑戰,並不需要加以否定貧窮、不平等、壓制、種族主義、性暴力等現象。相反地,這種挑戰否定的是,知識份子能夠藉著更科學的方法和更精準的理論來找出事物的答案。最令後現代主義者反感的是,現代主義認為人們可以建立一套因果關係的解釋方法,以此為解釋問題事件提供客觀的方法。
結語 文明及其反抗者
──馬修的事件──
因為父母離婚事件,牧師父親的離開讓母親蒙羞,後來青少年時期的兒子親手用槍射殺父親。經過法院審判,兒子由精神科醫生證明他是無行為能力的(孩子似乎在不知不覺中想完成,傳統社會中──也就是父權社會中──父母賦予家庭年輕未婚男性,捍衛家庭榮譽的責任),他被改送至精神醫院治療。但是,隨著治療的過程,兒子愈來愈發現自己對父親又愛、悔恨、悲傷、罪惡,以及後悔的感覺。他愈來愈感到無法在人群中生活,他也把治療他的精神科醫師當做父親一般的尊敬。最後,他在醫師辭職一個月之後,在醫院地下室的工作場上吊自殺了。
──感想──
在這麼悲慘的事件中,我感受到做為一個基督徒有些的迷思,當你愈去強調「完整的家庭」,「完全的道德」的重要性時(並且因為感到重要,不斷強迫自己或他人必須身體力行──這也是一種暴力),是否意味著你離開真實就愈遠。我認為在神的面前,有沒有完整的家庭,有沒有完全的道德,其實並沒有「罪」。因為我們都不完美,關於這點神也知道,也赦免。但是在自己裡面的不真實,或是不肯去面對真實的自己,硬是要成為那個完整或完全的,對神來說,是否更接近「罪」呢?我真的很猶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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