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郭台銘,愛情不是這樣搞的!

聯合報論壇/曾昭旭/淡江大學中文系 教授(台北市) 2007.03.17

近日,郭台銘的情事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不免引發吾人的幾點感想。

第一,財富果然不等於人生的充實與快樂。金錢本就不等同於生命存在的價值。當人衣食不周時,金錢能滿足生存的迫切需求,但是當基本人權(生存權)獲得滿足,而進級的心靈需求(自由與愛)自然泛生且日益高漲之時,金錢就逐漸失效了。原因無他,純在於心靈價值感的獲致只有一個來源,就是創造。所以是無法由別人創造出自由與愛的成品,然後由我用錢購買而得的。

現代許多購物狂,他的興奮其實只有剛買到手的剎那,那滿足其實虛幻,轉眼就消散,所以要再品嘗那興奮,只好再去買。原因就在於他完全沒有參與那精品的創造過程。沒付出心血與生命,是不會有真愛的價值感的。連商品都尚且如此,何況更屬精神層面的情愛?

第二,郭台銘不失誠實,這一點很令人感佩。他承認自己在感情上幼稚,承認內心的空虛與困擾。我覺得郭台銘這一自白,很可以提醒、警惕已拜金成風(瘋)的台灣人。原來台灣人更匱乏、更需要提升補強的並不是賺錢能力,而是創造人生存在意義的能力,也就是所謂人文素養啊!

第三,關於郭台銘意圖追求第二份愛情的做法,說真的,讓我捏一把冷汗:愛情不是這樣得來的,郭台銘真的是太不了解愛情了!

首先,愛情是不可追求的(包括購買、強迫、馴服乃至等待),歌劇卡門的歌詞:愛情是一隻永不被馴服的鳥。當你以為捉住牠,牠就飛走;當你放棄捉牠,牠就飛來。

其次,愛情是沒有條件的,當它發生,它就發生,沒有原因(它的發生就是原因),沒有目的(它的發生就是目的),沒有愛以外的意義(它發生的剎那就已充滿永恆的意義),愛當下即是。所以列出擇偶的五大條件至少就愛情的範疇而言是荒謬的。

另外,愛情的生活基本上(至少在初期)極為私密與脆弱,經不起一丁點兒的干擾與雜質。郭台銘如此公諸大眾,訴諸媒體,再真實曼妙的愛情感覺都會被橫加破壞,而無可避免地變質為八卦緋聞,以供無情俗眾的談助;也只會令珍惜真情的可能對象退避三舍。

生命與感情真的非常弔詭,郭台銘的身分與財富反而可能構成他尋得真我與真愛的障礙。所以,我們對待身上的名利權利,焉能不萬分警惕,萬般謹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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