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 星期二

危險耶!社工員們!(歡迎轉寄,敬請協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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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同學轉來的信件,正好觸動了我心中的一個很大的隱憂,因為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事件及投訴了,我想,這也是社會大眾還不明瞭的一個部份,願意跟大家再來探討一下,是否應該立法保護這些第一線的社會工作者.(註:原信件有作者姓名,但為了保護作者,我把名字先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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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個社會工作員,簡稱「社工員」,很多人甚至有業務往來的單位,最常問的問題「你是志工嗎?」、「你有拿薪水嗎?」「什麼是社工員?」,簡單來說,社工員就是一個專門在幫助這個社會上弱勢族群的專門職業,「婦女、兒童、老人、少年、身心障礙」大致上就是這五類,之後再分成福利性及保護性,而我則是屬於保護性的社工員,服務的單位則是家暴防治中心。

  家暴,也就是家庭暴力,定義?要多廣有多廣…總之看人解釋,言語、暴力、精神…都算!我的工作就是在保護成人及小孩、少年免於無緣無故的受到暴力對待,成人就不用說了,家暴事件、兒虐案件電視常常播,新聞常常報,有心人上網看看資料吧!

  95年11月底,我經歷了我從事保護性社工員最不想遇到的事,我在處理一件少年保護案件中,遇到了一個相對人(施暴者),可以對我的家人及我的人身安全威脅的人。

  在某日保護令聲請案件開庭後,步出了法院,相對人已經從法庭的門口對我咆哮到法院的門口,並直呼我的全名叫我走著瞧時,我也只能思考如何盡快脫身,即使我已於電話中澄清案件交由司法審理已得到最公正的判決,仍無法使相對人減低對我的不滿,無奈的是下班時間已到的法院沒有任何人可以將他從我身旁拉開,當我慢慢的步行到我的汽車旁時,上車後開始倒車,同時間的那一刻,疑似車禍事件就這樣的上演,相對人帶來的證人路過我的車後,相對人以恐嚇的語氣擋住我的車頭叫我下車時,我不僅想說,這是在拍電影?還是連續劇?

  儘管一切的事情交給司法處理,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依然無法阻止相對人在我到交通隊製作筆錄時,帶著2個人在交通隊的門口等著我,即使我從後門走了,我卻得思考如果在我工作單位的門口遇到這個相對人,我該怎麼走?還是該說些什麼應付他?看著跟我同行的同事…看來我也得想想怎麼讓她在狀況發生時全身而退。

  說到這,同一時間,我的家中電話突然響起,我的家人接到莫名的電話並詢問我的去向,雖然我知道交通事件的調解單有我的聯絡電話,但我卻萬萬想不到這麼快就打來了,感激的是,那張單子上幸好沒有我家的住址。

  當中央政府不斷的印製大量宣導品、製作電視廣告,宣導家庭暴力的嚴重,宣導113的強大功能,我卻不知道幫中央政府執行家庭暴力防治的保護性社工員,就是我!當我被暴力威脅的時候,我可以怎麼辦?我手機的第一個待撥號碼,大慨也只能是110吧!?

  感謝法律賦予我可以將小孩子帶走並安置的權力,但是我必須承擔的是相對人可能有更大的不滿,或許不會!或許會…,叫我做絕對沒有問題,在法律上更是於法有據,但是萬一我繼續遭受到更嚴重的威脅,我的實質保障、保護在那?我不知道我身為社工員的安全計畫該怎麼有更詳盡、更實質的規劃?

  當我從事這份工作時,我知道我不能選擇我服務的人,當然也不能選擇我要怎樣的相對人,但我想問的是……我的老闆、我的公司也就是我的政府,可以給我怎樣的保護?可以給我哪些的擔保?我不知道,我也看不到,甚至我連這個約聘的臨時公務員,跟正式考試及格的公務員是否有一樣的福利待遇或是保險賠償都是個疑問?

  當我三更半夜被電話吵醒叫我到警察局時,我先擔心的是我到底醒了沒?免得等等去的路上發生事故,因為需要我幫助的人正在警察局等我….,處理完之後「或許」有一個夜間出勤費用可以領,但也要我的單位的財主單位有錢,然後又願意發。此外,我沒有危險加給、我也沒有公保、我的工作更不屬於勞基法規定範圍,好吧!

  那如果,萬一中的萬一,比中大樂透機率還小的萬一發生了!我出事了!那我可以留給我的家人是什麼?我的單位願意給我什麼?還是說我的單位願意更積極的保護我嗎?

  或許是對這份工作的一種使命感,讓我知道世界上總是有某些人、某些小孩需要我伸出援手,改善他的生活環境,但是我卻不知道,今天我「已經」被威脅了,相對人也「已經」有實際動作時,誰…可以伸出援手,保障我的生活環境和我的家人?

  我瞭解我代表著公家單位執行權力,我執行的工作是有法律規定的,但我卻不知到這幾個法律,或是民、刑法,到底有多少人確定知道?法律真的對每一種人都有效嗎?還是,我也只能希望當那0.01%的「萬一」,發生在我身上時,厚厚的小六法加上家暴防治法加上兒童少年福利法,可以剛好在我身上的某個部位可以擋住那個「萬一」,但我又不禁的想說,那我的背包到底要背後面?背前面?還是兩側各背一個?畢竟我的眼睛只能看180度多一點點…可是我的家人…該怎辦?多買幾本法律書和背包吧?

  保護性的社工員,被恐嚇威脅時,我的服務單位可以如何積極的保護我?或是寧願用我社工員的生命安危,一起去賭那個0.01%的機率?

  警察有設備裝備,法官、檢察官有裝備、設備,甚至還有隨扈。警察局或是法院,他們的身上有國家賦予執行公權力的象徵,另外加上提供有門禁管制、有警衛進駐的上班地點,甚至有專屬司機接送的福利,的確是可能將0.01%的風險降到0.001%。

  但是!我不知道我,或者跟我同樣工作性質的保護性社工員有什麼樣的其他保護措施?如何可以讓風險再降低一點?大概只有我的血肉之軀和我背包裡的法律條文,另外加上一個敞開大門來者不拒還要說聲歡迎光臨的家暴防治中心吧!喔~對了,我們也沒有監視器、錄音設備或是警衛,說實在的,家暴防治中心是個與民眾沒有距離的地方,不管你是正正當當的人還是前科累累的人,都沒有關係,因為…我也不知道到底有誰來過了?誰打電話來過了?充滿不滿情緒的你,是可以對社工員大聲辱罵、恐嚇也沒關係,反正..我們也沒證據阿!

  如果您可以選擇的話,請問您要選擇承擔0.01%還是0.001%的風險?

  或許,老前輩的勸告的確非常的實在,「保護性社工員也只是個工作,好聽一點也可以算是執法人員,但是一個月只有3萬元的工作,和永遠不能加薪、升職等的工作單位,而去賠上自己的生命,還有賭上家人的安危,值得嗎?」,不過我的身上負擔著一個小孩的未來和小孩可以擁有更好生活環境的權力和機會,那又如果我要有個決定,只能擇其一方向去實行,那我該如何選?我可以兩個都選嗎?我的國家可以讓我有更多的後盾、更多的資源、更多的鼓舞,讓我有決心和信心,兩個都選嗎?

  我可以選擇承擔跟大樂透中獎機率一樣的「萬一」嗎,應該不到0.001%吧?

  還是……總是得等到,發生跟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鄧如雯殺夫案、促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彭婉如命案,或是促成汽車後坐乘客需繫安全帶條款的胡市長夫人車禍事件……..等等重大社會事件之後,我的議題才會被新聞、報紙或是名嘴拿出來在媒體上強力播送?只是不知道我的版面有多大?討論天數有幾天?希望到時這些名嘴或是記者可以正確說出我工作的內容和知道社工員都是有領薪水的耶,跟志工不一樣喔!


附記:
1.首先感謝我的父母和家人,把我生成男的,並包容我年少輕狂的糜爛歲月,讓我可承受突來的狀況,感謝你們對我的教育,使我可以是一個有獨立自主能力的人,另外還附贈一個不算笨的腦袋。
2.感謝我的單位督導和我眾多美麗的社工員同事們,你們的關心我收到了,督導的支持我也收到了,我瞭解督導的無能為力以及你心疼我們的眼淚,但我也瞭解大環境的改變,不是您一天兩天就可以造成的。
3.感謝關心我的其他單位同事,我只能說感謝再感謝,有你們真好!
4.說實在的,晚上洗澡前在如廁的我已經有點忘記相對人的長相,但我擔心的是我的家人以及同辦公室社工員的安全,加上案主今晚到底好不好?
5.天佑台灣!!如果您可以選擇學習西元2006年,許多當今地球上先進國家們的體制和制度,您何必選擇先進國家們數年前在用的觀念和制度呢?



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約聘社工員
OOO xx
2006.11.25 凌晨4點整


※內容純屬個人心聲之小小分享,感謝大家看到這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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