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投書】顏敏如:為什麼瑞士人希望國家允許「老年自由死」?

2016/09/06
作者: 顏敏如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廚房的圓桌旁坐著5個人,B先生、B太太,兩個成年的孩子以及一位記者。

19年前,B先生經驗了母親的整個過程,這次輪到他妻子。B太太是瑞士助死組織「出口」(Exit)的委員之一,現在她就要從自己的組織「受惠」。B太太罹患腦瘤,無法開刀治療。她的肺部積水,劇痛只能靠藥物舒緩,嗎啡卻改變了她的性情。

一瓶上好的紅酒準備在旁,他們各自斟上,舉杯告別。B太太自己吞下NaP(Natrium-Pentobarbital)躺在床上。通常半小時之內發生,B太太卻拖了兩倍的時間才永遠睡去。法醫、警察來了,確認死亡,出據證明,整件事情告一段落。

▋給你的最後人生一個出口

「出口」成立於1982年,已有72,000名會員,平均年齡77歲;每年陪伴400多人自決死亡。「出口」會員應繳年費約1,400台幣,也可一次繳交約28,500台幣,成為終生會員。「出口」只為會員服務,年滿3年會員資格可免費得到協助;不到3年的,視入會時間長短而定,費用可以高至約11萬台幣。高費用的規定,一方面在於可因此而不調漲一般會費,另一方面,如果會員自己的醫生因宗教或職業原因不願開出NaP時,其中一部份可移做特約醫生的費用。

只有導致死亡的疾病、無法接受的殘疾、無法忍受的痛苦,並且病人清醒,能完全自己決定,在沒有壓力下持續同樣的希求一段時間之後,才符合「出口」協助的條件。由於對精神病患的自主能力難以判定,不但手續繁雜,還必須經過數年觀察,所以「出口」對於精神病患的協助每年不超過5例。此外,「出口」也不協助憂鬱症病患。

陪伴及協助死亡的工作不是人人都能勝任。有意到「出口」工作的人必須花將近2萬台幣接受一年的職前訓練。成為正式工作人員之後,陪伴死亡的次數必須有效分散,以確保他們穩定的身心狀態。

類似「出口」的組織不是瑞士獨有。自2006年起,每2年一次,來自各大洲的54個「自決組織」相繼在多倫多、巴黎、東京、蘇黎世及芝加哥開會。他們在政治、司法、醫療、倫理、規則等領域相互討論並學習,一週的集會最後是頒獎,感謝對「自決」出力的政治人物、醫療人員及積極宣導的人。

2014年在芝加哥的大會上,反對陣營「not dead yet」在集會飯店前高聲示威。會議倒數第二天,20多名成員衝入飯店,堵住電梯、擾亂早餐,並阻止與會者進入會場。這些以「我們不需要你們的自殺」做為訴求的人,約在一個小時後由警察帶走,會議才得以準時舉行。

瑞士的「出口」是世界第三大協助死亡的組織(在荷蘭、日本之後,在美、法、英、德之前);若以人口及會員比例來看,「出口」則是全球這類型組織中規模最大的一個。「出口」委員會常應邀到世界各地演講,參與討論,也接見來自各國的代表團。除了「出口」之外,瑞士還有兩個類似的組織。「協助死亡」似乎成了進步工業國的新興產業,它不再是緊急救助,而是一種資源提供。

▋想要更有尊嚴的晚年

「協助死亡」和自殺不同。自殺有時是出於一時衝動,有時是因為無法面對挑戰、感覺孤獨無助、不被了解、出於羞憤,或蓄意以自毀手段讓關係人後悔等等。「協助死亡」是家人、證人在場,當事人不受威脅,不出於報復、畏懼、逃避,而是清醒的、經過考慮的決定。許多法官、神學家、醫生都同意「自己要求協助死亡」的行為,卻也認為,周邊條件必須建立起來,以杜絕商業行為並避免蓄意謀殺。

除了「協助死亡」之外,近年來,瑞士社會更開始了「老年自由死」的討論。瑞士社會對「完美」的要求,從制度、工作、技術,延續到人的外貌與精神狀態。追求卓越,幾乎不能容忍缺陷的共識,讓許多瑞士人過勞、崩潰、自殺;能夠保持身心健康的,則希望自己能死得高尚、死得優雅。醫學進步雖讓人活得越老,卻不能讓人停止老化。對於罹患阿爾玆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病、失憶症的恐懼,牢牢盤據人們的心頭,而醫學上的統計也給予「懼老」足夠的數據支持。

2010年30多位老者開辦「老年自由死」論壇。這些人除了是「出口」的會員之外,他們要求更多。他們要求,在自己感到活飽了,活夠了,活累了的時候,能夠不需要煩瑣手續、也不需要國家或教會對他們指示規定,輕易得到結束生命的管制藥物;這便是「老年自由死」的核心。

他們擔心,也許沒病卻不斷老化,也許病不至死,卻會「無法自我控制地顯示自己的陰暗面」。如同「失憶症」患者,病情、藥物也許會讓性情改變,不再是自己,並且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洩露自己、出賣自己。他們也擔心,一生努力、盡責、守法,到最後卻活得比一枝草還不如。草不覺得疼痛,不需他人幫忙穿衣、洗澡、如厠、餵食,也不會退化成嬰兒。

▋我有能力做我自己的選擇

基督教雜誌Reformiert在2014年秋天以電話訪談超過1,000人的問卷調查結果,77%認為,人必須有權利對自己的死亡負責;68%認為,可以有「老年自由死」是件好事;71%認為,教會不需要對「老年自由死」有任何規定;65%認為,社會不會因此而給生病的老人壓力。雜誌本身對這件事情的結論是:瑞士人希望國家允許「老年自由死」,希望所有的事情由自己負責,連死亡也不例外。

「老年自由死」帶出一個值得思考的議題:人老時,有沒有權利「無法自我控制地顯示自己的陰暗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每個人都願意有這項權利嗎?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人的尊嚴才算是受到傷害?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自己的決定凌駕在別人的決定之上?還有,自己不曾老過的人,如何決定老人應該怎麼活?

「出口」委員會的成員之一Marion Schafroth醫生從問卷結果的分析看出另一端倪,他說:「在生命接近尾聲時,對經濟情況做特別思考是正常的,尤其是安養院的收費議題並不來自社會壓力,而是有否能力自我負責。」

這群老人活動家反對出自情緒危機的自殺行為,他們是對自己生命做過清算後的理性決定。他們向國家、社會、教會聲討獲得自己決定死亡的權利。老人家的公開聲明是:

→我不願意讓不同的醫生開出不同的藥物而花費金錢去不同的地方買藥,然後依照既定的程序,承受既定的痛苦,在既定的時間面對我自己的死亡;也因此,國家必須讓我能夠方便得到確切的,得以保持尊嚴的死亡藥劑;這舉措能減輕國家巨大而毫無意義的負擔。

→死亡的時間與方式是我個人的選擇,國家、法官、醫生、藥劑師不可剝奪我的這項公民權利。我曾自己決定做什麼工作、和誰結婚、買什麼樣的車、如何處理金錢、怎麼接受治療,為什麼我不能對人生最後的選擇做決定?我一生都對自己能夠得到好處做出選擇,不願意在必要的時刻向任何人乞討我的死亡。

→我一生從社會得到許多,現在我要放棄來自外界令我不愉快的發展。我決定早些離世,以避免更糟的未來。

→我有權決定要忍受多久的痛苦,不需要醫藥界教導,也不需要世俗成見干預我的生命。

→我是有生活經驗的瑞士公民,不需要別人規定我必須承受多少、多久的痛苦,或應該在什麼時候怎麼死亡。

→把個人的信仰觀點、倫理觀念擴張成普世標準是傲慢無禮的行為。

→「老年自由死」是一項人權,所以必須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幫助老人減少及避免長期病痛是國家對公民的貢獻,不但對老人本身有好處,更可免除親人的痛苦選擇。

→「老年自由死」是選項,而不是義務,且需要有如何取得至死藥劑的明確規定。

▋我活飽了,我的生命已經完成

贊成「老年自由死」的人數正在增加當中,表示瑞士社會上的孤寂者越來越多,這是醫學讓生命延長的陰暗面。「出口」早已修訂了組織章程,願意為「老年自由死」的訴求做出努力,而這訴求也在2年一次的「協助死亡」國際會議上受到矚目。

「活飽了」出自舊約約伯傳42,17。中文翻譯是「約伯壽高年老,已享天年,遂與世長辭」;德文翻譯則是「飽滿、履行完成」或「對於生活感到飽足」。死亡不過是等在轉角處的朋友。正如同上天所給的自由,人人可自行決定過什麼樣的生活,當然也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要感激地把生命交還給老天爺。這一觀點是否人人贊成,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長居瑞士,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歐洲華文作協會員。)

來源: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4748?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daily

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從臺灣同志社群處境思索社會工作可提供之服務 鍾道詮


社區發展季刊 127 期 P.143 中華民國 98年 9月

五、同志的認同與現身
由於同志在其人生階段中,得一再面對「認同與現身」議題,筆者亦針對這些議題提供部分建議:

(一)在同志尋求認同過程中,社工員可提供的服務
1.不要在未進行身分認同探索前,隨便給予求助者不適合的性身分標籤。
2.當尋求協助者對自身性身分感到懷疑時,瞭解其內在的心理掙扎,並進行探討。
3.提供相關資訊與情緒支持給尋求協助者,增加其面對認同過程時可運用的能力。
4.處理尋求協助者相關重要他人的情緒與不安。
(二)在同志現身過程中,社工員可提供的服務
1.協助同志接受自身性身分。
2.提供相關資訊與情緒支持,增加其現身時可運用的資源。
3.與有現身意願的同志,針對現身動機進行探討,並進行角色扮演。
4.對曾在現身路上受過傷的同志,先處理曾有的傷痛,再繼續探討現身議題。
5.對無法接受自身身分的人,先處理其自我認同議題。
(三)對同志現身對象所提供的服務
1.接納其情緒,並提供相關資訊。
2.與其討論相關的憂慮與擔心。
3.提供聯合性會談,處理雙方情緒與互動。

結語
同性情慾或男同性性行為在中華文化中曾受到一定程度的接納。在十九世紀西方社會視同性愛為反自然的觀點引進後,同性戀轉變成需被矯治或的一群人。隨著同志運動開展,臺灣社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觀念亦開始轉變。
雖社會工作強調社會正義與人權倡導,社會工作卻沒注意到同志在臺灣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對同志議題也缺乏適度了解,甚至有著負面認知。亦即社會工作在臺灣同志形象轉變過程中,並非是同志權益的倡導者。
這狀況反應社會工作內部需更細膩地自我檢討對同志的態度,並在尊重多元文化的前提下,重新框架社會工作可提供同志的服務,進而讓其能真切地與被尊重地納入臺灣社會。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本文作者現為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2015年6月8日 星期一

爬高的人和做事情的人-阿德勒心理學

世界上有兩種人--爬高的人和做事情的人。爬高的人的人生目標就是領先別人,他們很飢渴,一生下來就飢渴,活著時如此,死的時候也如此,但是他們還是沒日沒夜地往上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做。也不問問自己為什麼。做事情的人創造並形塑自己的內在世界,他們從自己飽滿的獨立性中探索、製造、建築,不覺得需要尋找或乞求別人。他們總是在未知中不斷發現--就像(Lewis)和克拉克Cark)遠征的探險一樣。




資料來源:Beyond Success and Failure:Ways to self-Reliance and Maturity/by Willard Beecher、Marguerite Beecher

完全注意力與創造力的公式-阿德勒心理學



進退兩難:同時追逐兩隻兔子

完全的注意力:創造力=100%

公式:
  • 完全注意力=100%(創造力)-減去個人肯定的需要剩下的=執行任務的注意力!
  • 「注意力」減去「個人肯定」=執行任務的%
任務(面對當下的現實)

「任務」是唯一的老闆。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當下。「任務」就是在現實當下面對的挑戰,需要處理。「任務」決定了我必須做什麼,以及如何做。
我的人生就是不斷地如此面對問題。我的腦子沒有在想著外界的要求,才能完全專注於當下。

自由心智

自由心智沒有結構,形式、定見、想法、結論、偏見、制約、依附、判斷、意見、希望、喜惡、崇敬、服從或其他前提。自由心智就像水一樣,可以流進或流過任何物體,無論它的形狀或大小,都能適應。我們無需意志力就可以自動採取行動,無需思考就可以立即做出反應,我們用非結構式的方式(原創的方式)面對問題。心智受到啟發,對問題隨興做出回應。心智(心靈神智)拒絕被我們自己的慾望所奴役,也不聽從別人的命令,心靈就像風一樣,正如【聖經】約翰福音裡寫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聲響,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自由心智操控情況和事物,不操控人。自由心智拒絕遵循舊習慣、傳統、習俗、制約。遇到問題時,自由心智會立即面對,毫不猶疑,無需思考。(第一個冒出來的想法往往是受到啟發的直覺,也往往是最好的想法。)

重心在自己,永遠不放在外界權威人士身上。(「做自己腳前的燈.」)不要把別人放在自己之上,無論面對誰,我們都是一等公民。

和別人的關係保持客觀、尊敬、不加以判斷。不與人比較,不為自己建立信仰或價值體系。如實地看待現實,不加以篩選限制。

個人肯定的渴望(渴望成為受寵愛的人)

其他人變成老闆,在我的想像中變成父母的形象,我為了一己之利企圖操控他們。我必須乞求或和他們鬥爭,才能如我所願。他們--而不是任務本身--控制了我。
乞求的態度是兒童「被動--接受」的態度,或是「請愛我」的做法。
渴望「統治別人、比別人強勢」的權力,或是為了一己之利而奴役或剝削別人的慾望。
「乞求的態度」也就是「被奴役的心智」--被一廂情願的想法所奴役.充滿願望或理想解決方法的世界,是兒童的世界。

被奴役的心智

被奴役的心智倚賴誇讚或責怪,尋求肯定,逃避責怪。

倚賴別人的意見,試圖給別人好的印象以操控別人。

催眠式地服從(容易接受暗示)別人。對別人的控制產生負面-正面的反應,或是順從,或是頑固地採取負面態度,對人過敏。

將別人放在自己之上,覺得自己是二等公民,習慣性地和別人比較,因此覺得優越感自卑。
過度敏感的情緒,很容易受傷,覺得別人應該保護他的感覺和幸福。將自己的不快樂怪在別人身上。

習慣性地與他人競爭社會地位,總要贏過別人。總是陷在無止盡的羨慕和匱乏的感覺,總是覺得貧乏。

害怕失敗。追求別人的獎賞和肯定。習於為了追求安全的幻覺而壓抑自己(保守自己)。要別人來保護他,尋求特別對待。

註:當渴望肯定的動機大於執行任務的動機時,我們無法好好達成任務,因而失敗。結果就是既沒有得到想要的肯定。同時任務也失敗了,於是,兩隻兔子都失去了。




資料來源:Beyond Success and Failure:Ways to self-Reliance and Maturity/Willard Beecher、Marguerite Beecher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反思團隊在暴力和虐待兒童家庭的應用



  • 在被賦予的界限之內,盡可能試著創造一種談話方式,讓同一個空間裡許多不同的對話能被其他人聽到,讓每個人都有機會說出自已的話。
  • 如此一來,這個空間裡就有多樣的現實互相激盪,大家可以彼此體會對方的想法和感覺。對話的內容和方式都很重要。
  • 在反思過程裡,所有參與者都掌握同樣的權力和控制。所有人,包括專家和政府機構人員都有權力擁有自已的詮釋和感覺,也必須自已負責。當案主,家庭成員和(或)同事有強烈的憤怒,恐懼或焦慮時,反思過程特別有用。
  • 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可以讓所有相關的人敢於談論眼前的問題,例如暴力,虐待,恐懼等等。
  • 如果父母的自尊受到貶抑,一定會反映在孩子身上,讓孩子覺得難受和羞愧。因此必須盡可能互相尊重。羞愧引發的舉動,例如畏縮或挑釁也會阻礙溝通。能夠公開談論兩難困境而不危害到關係人的自尊,似乎也有助於減少痛苦的感受,也能減少因此引發的反應。
  • 而反思的情境就讓所有人自在的談話,而不需要去證明究竟誰對誰錯。
  • 不決定事情應該怎麼做,只討論實際的狀況以及它對每個人的影響,能夠讓人對自已對他人都有透的了解。這些討論加上原來的認知,使人更有能力處理困境。
  • 一個人可能認為自已是罪犯,酒鬼,受害者,但也可以認為自已是曾經有暴力傾向,飲酒,受到虐待,但仍具有許多其他特質的人,這兩者的差異很大。
  • 同樣地,一個治療師認為自已是治療心理問題的專家,還是創造良好氛圍,讓所有關的人可以對話和溝通的專業人士,兩者的區別也很大。
  • 從受困於既定的意義,轉而能夠自由的創造新意義,這樣的轉變讓人欣喜不已。
by Eva Kjellberg, Margaretha Edwardsson, Brigirtta Johansson Nienela, Tomas Oberg
節錄於張老師文化 行動的反思團-家族治療中的合作式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