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的「毒性教條」
摘自:
家庭會傷人—自我重生的新契機/約翰 布雷蕭
John
Bradshaw/ BRADSHAW ON: FAMILY
米勒將「毒性教條」摘要如下:
1.
對需要照顧的孩子而言,成人就是他們的主人。
2.
成人像上帝,可以決定是非對錯。
3.
孩子要為成人的憤怒負責。
4.
父母犯錯可以免受責難。
5.
孩子在生活中的自主獨立,對權威的父母來說是一項威脅。
6.
孩子太好強的個性要及早「化解」才好。
7.
管理孩子要早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以免孩子發現而抖出父母的行為。
以上這些規則,如果完全遵守,家庭中某些人(父母)就能完全控制另一些人(孩子)。在現今社會中,除非有嚴重虐待兒童行出現,否則沒有人會為了孩子的權益,而干涉父母的管教方式。
遺棄是「一種夾帶著強烈的情緒虐待、忽視以及黏結性親密關係」的暴力。
長久以來,這些「毒性教條」一直得到我們教育制度、宗教界的增強,也得到司法系統的充分保障。
「毒性教條」灌輸給孩子一些錯誤且未經證實的知識和觀念。這些訊息代代相傳,例如:
1.
有責任感就會有愛。
2.
憎恨可因壓抑和禁止而消除。
3.
父母理應享有尊重、只因為他們是父母,而任何十五歲以上的人,不經訓練就能勝任父母的工作。(一個接線生為他的工作所受的訓練,可能都多過許多為人父母者。)
4.
兒童不值得尊重,因為他們只是小鬼。
5.
服從能使孩子堅強。
6.
過高的自尊是有害的。
7.
較低的自尊能使人較有利他之心。
8.
對孩子溫和(寵孩子)是有害的。
9.
對孩子的需要有所反應是錯誤的。
10.
對孩子嚴厲和冷漠,能讓他對現實生活有較好的準備。
11.
與其坦白說出心中的不滿,不如假裝欣賞感激。
12.
表現出來的行為比真正的為人來得重要。
13.
父母不能忍受被觸犯。
14.
人的身體是骯臟的。
15.
強烈的感覺是有害的。
16.
父母沒有欲望,也沒有罪惡感。
17.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今日的父母可能不完全接受上述觀點,有些父母持有極端相反的信念,造成另一種不利於孩子的結果。然而上述許多信念仍不知不覺地被執行,而這種信念在我們面對危機和壓力時格外活躍。事實上,父母本身也無所選擇,除非他們自己面對或處理過和父母之間關係,否則,在下意識裡,許多信念已經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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