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社會工作督導-脈絡與概念 by Ming-sum Tsui




社會工作督導-脈絡與概念 Ming-sum Tsui

第五章 督導的行政功能
考核工作績效

首先定義清楚的工作績效這件事非常的困難。

考核績效是對工作者在某個特定期間內履行職務的狀況進行評價,是與工作有關且有時間限制的一個活動,重點在於工作完成的品質。(Kadushin & Harkness, 2002)

評價工作績效對於社會工作員、機構、督導者和案主,有各自不同的功用。

1.        對社會工作員來說,考核是對其所完成的工作狀況進行測量,測量結果可作為其未來專業成長的重要參考。
2.        對直屬的督導者來說,考核是檢視社會工作員到底做了什麼的寶貴機會,是規劃員工發展計畫和進行任務分派的最重要資訊來源。
3.        對機構而言考核是監督服務輸出及其品質的重要機制,以此確保機構對服務社群應有的責信。
4.        對案主而言,考核是管控專業社會工作員的間接機制,以護衛案主的權益。

考核工作績效至少在六個方面容易有疏漏的(Kadushin & Harkness, 2002)

1.        月暈效應(halo effect)-特別突出的方面讓其他方面相形失色。
2.        仁慈效應(leniency effect)-督導者縱容不好的工作表現而不予以明白指出。
3.        中心傾向(central tendency)-督導者易於將工作者各方面的工作表現平均化。
4.        新近效應(recency effect)-督導者傾向於注重近期的工作表現,只因記憶猶新。
5.        相對誤差(contrast error)-督導者不以絕對標準,而以某人的工作表現作為另一人的工作表現之比較基準。
6.        負面效應(negativity effect)-督導者比較注意負面的而忽略正面的工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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